今天是: 返回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办公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12楼

立案、开庭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6号凤凰大厦2幢16层南侧

邮箱:ntac@ntac.org.cn
办公电话:0513-59003128、59003129(立案)、59003159
传真号码:0513-59003120
第二巡回法庭法官: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若干疑难问题分析 [2025-07-09]
最高院指导案例250号: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放弃具有相对性! [2025-07-07]
最高法:建设工程领域,如何区分内部承包行为与挂靠、转包行为丨实务研究 [2025-07-04]
实践法学笔谈 | 李冉:预付式教育培训合同的解除及责任承担规则——以儿童抗拒下水的游泳培训合同解除案为例 [2025-06-13]
最高法裁判观点:双方约定协议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一方未付款协议是否生效? [2025-06-10]
最高院民一庭:合同中约定满足某种条件时合同自动解除,当该条件成就时,能否认定此合同不经通知对方即已解除? [2025-05-15]
最高法:关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025-05-15]
最高法法官会议纪要:当事人因选择管辖法院错误而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是否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2025-04-23]
最高院:施工合同无效,结算协议是否有效? [2025-04-14]
卢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部分法律问题解析 | 衡石·观点 [2025-04-08]
最高法:挂靠和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不属法律规定的实际施工人 [2025-03-28]
最高法院民一庭谢勇 | 四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适用 [2025-03-21]
最高院:仅载明工作情况或工作量的签证,即使有发包人签章,承包人也应对该签证所涉金额进行举证或申请鉴定 [2025-03-12]
甲乙双方约定,即使甲方违约,乙方也不得主张延期利息,能得到支持吗? [2025-02-20]
最高法案例(工程价款):合同约定以第三方决算审核金额作为结算价格不影响发包人依约支付工程进度款 [2025-02-10]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次:2/13页  共185个信息 15个信息/页 Goto
Copyright © 版权所有:南通仲裁委员会 苏ICP备09002564号
办公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12楼 立案、开庭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6号凤凰大厦2幢16层南侧
办公电话:0513-59003128、59003129(立案)、59003159 传真号码:0513-59003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