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仲裁委员会系由南通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的仲裁机构,成立二十多年来,处理各类仲裁纠纷7200余件,标的额超过138亿元。南通仲裁委员会聘请了国内外法律界、经贸界、科技界、金融界等领域的众多专家、学者担任仲裁员。
南通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建筑工程合同、涉外经济合同纠纷,以及金融(包括证券、期货、保险)、投资、质量、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南通仲裁委员会愿为广大企事业单位、各类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提供良好的仲裁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