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办公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12楼
立案、开庭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6号凤凰大厦2幢16层南侧
邮箱:ntac@ntac.org.cn
办公电话:0513-59003128、59003129(立案)、59003159
传真号码:0513-59003120 |
|
|
|
|
 |
在线咨询 |
首页
在线咨询
|
|
|
特别提醒:
一、 在线咨询”是南通仲裁委为社会公众及法人在线咨询提供关于仲裁法律知识及程序咨询的公开答复的个性化服务平台,有问必答。
二、本网站一般在24小时内完成对提交问题的审核。答复时间一般为2-5个工作日。
三、答复依据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于文字表述及理解,仅供参考。
四、请仔细阅读本单位的介绍(http://www.ntac.org.cn/content_show.asp?id=184)后,在本会受理范围内进行咨询。
劳动仲裁请询: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51383558329)
劳动监察请询:南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51383559030)
法律援助请询: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051359001729、12348)
|
| 阮先生
来自:珠海 发表于:2026/5/27 10:25 |
|
标题:案件受理费最低不少于 500 元?
http://www.ntac.org.cn/</P><P>我的争议金额500 元, 案件受理费最低不少于 500 元?</P><P>如至2026年5月30日未收到明確回覆,我會舉報 南通仲裁委员会.</P><P>阮先生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6/5/27 15:31:25 您好,本会收费办法已公示http://www.ntac.org.cn/content_show.asp?id=4,但最终仲裁费用的计算,以本会业务科计算为准,详情请咨询0513-59003129。由于您多次咨询,本次回复后对同类咨询将不再回复,谢谢
|
| 阮先生
来自:珠海 发表于:2026/5/14 23:57 |
|
标题:案件受理费最低不少于 500 元?
50000 元以下, 按案件受理费的 25% 至 30% 计算,最低不少于 500 元</P><P>我的争议金额500 元, 案件受理费最低不少于 500 元?</P><P>要求 南通仲裁委员会 澄清.</P><P>阮先生 abcd2008@hotmail.com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6/5/15 9:08:00 仲裁费用的计算,以本会业务科计算为准,详情请咨询0513-59003129
|
| 李胜利
来自:南通如东 发表于:2026/4/27 10:38 |
|
标题:怎么查案件进度
怎么查询自己的案件进度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6/4/30 21:59:42 请功能办案秘书联系
|
| 陈先生
来自:上海市 发表于:2026/3/24 16:35 |
|
标题:去哪儿网无理由拒绝病退,且不提供相关拒绝凭证
因本人突发疾病, 于2025年12月11日进行了手术,无法按原定计划乘机,遂依据平台及航司相关规 则,于【2025 年 12 月 11 日】通过平台申请渠道提交完整病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本、医生开具的“不宜出行”书面 建议、缴费凭证等】。12月19日接平台客服通知后,再次补充材料,经去哪儿网平台方审核通过。 拒绝退款情况:【2026 年 1 月 1 日】本人通过经去哪儿网平台方电话告知,全日空航空公司拒绝了本人的病退退票申请,但截至即日,去哪儿网均未以任何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站内信、邮件、正式函件)向本人说明拒绝病退退票的具体理由,未告知拒绝所依据的航司内部规则条款、行业 规范或相关法律依据。 上述行为,是否侵犯了我的消费者权益,我要求去哪儿网平台明确告知拒绝病退的原因、并提供具体的证明文件。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6/3/27 8:02:46 消费者权益相关事宜请咨询相关部门
|
| 李战
来自: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盛 发表于:2026/3/18 12:59 |
|
标题:购买南通大爱城商品房延迟交付违约金事宜
请问办理仲裁案可以在网上申请吗?怎么办理请指教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6/3/18 13:04:01 https://online.ntac.org.cn/#/login,或者询051359003129
|
| 张坚
来自:起讼方 发表于:2026/3/11 20:21 |
|
标题:起讼方胜讼后交费能退吗?
租方违约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6/3/13 3:36:42 诉讼相关问题请询问法院。仲裁费用的收取按照仲裁规则执行。
|
| 保先生
来自:2019年4月|日裁 发表于:2025/12/27 19:50 |
|
标题:南通仲裁程序合法吗
用2019年3月15日成文4月1日实施的《南通市市区国有直管公房承租人变更管理暂行规定》为依据裁定2019年3月15日前己己作出的承租人变更须原承租人全部子女同意。这依据合法吗?,为什么没有告之被裁定人,没有送达副本没有咨责申诉,程序合法吗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5/12/27 19:53:18 实体问题请与办案秘书联系。
|
| 张珍珍
来自:选择市 发表于:2025/12/19 08:47 |
|
标题:提问
提了反请求,后因提起时间超期而撤回了。现在原仲裁案件还没有出仲裁裁决,我可以立即提起仲裁申请么?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5/12/19 8:48:19 可以另行提起仲裁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