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超长上班时间是否合理
早上8:00到单位,11:30下班,中间午休,下午14:00上班(原13:30上班),晚上18:00下班(原17:30下班)。时间调整后,待单位时间累计10个小时,算上通勤时间,接近12小时,企业这样做是否合理?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5/7/15 10:05:35 请仔细阅读本单位的介绍(http://www.ntac.org.cn/content_show.asp?id=184)后,在本会受理范围内进行咨询。 劳动仲裁请询: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51383559029) 劳动监察请询:南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51383559030) 法律援助请询: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051359001729、1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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