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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仲裁保全提交法院的问题
我公司打算申请财产保全,买卖合同纠纷,合同约定由申请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我司地址江苏省如皋市江安镇,对方欠我司货款未付 1、我司应该提交哪些仲裁材料? 2、我公司希望申请保全,请问保全申请书的抬头是写南通仲裁委还是其他别的的法院。 3、申请人拟购买财产保全担保保险,保函的出具对象的名称是哪个法院?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6/7/23 10:01:13 应提交材料http://www.ntac.org.cn/content_show.asp?id=190 格式文书http://www.ntac.org.cn/content.asp?classid=9&nclassid=10 如需保全,请额外提交: 1、保全申请书原件+财产线索,一式二份(一份落款南通仲裁委员会,一份落款对应法院); 2、仲裁申请书原件+证据材料,各一式一份; 3、双方身份主体资格材料+授权材料,各一式一份; 4、送达地址确认书,各一式一份; 5、担保材料(如系保单担保,抬头列对应的保全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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