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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南通洪田科技以我九月中旬离职为由拒发六月到1九月的高温费
工资是二十五号发放,压一个月,九月离职,十月份看见工资条少了高温费,咨询人事说是安全部负责,安全部文员说是部门领导统计的,我联系了原部门领导与安全部门领导沟通,安全部门领导回复说离职的不发高温费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5/10/24 14:02:40 请仔细阅读本单位的介绍(http://www.ntac.org.cn/content_show.asp?id=184)后,在本会受理范围内进行咨询。 劳动仲裁请询: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51383559029) 劳动监察请询:南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51383559030) 法律援助请询: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051359001729、1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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