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汽车卖买纠纷
本人于2019年6月14日在江苏太平洋汽车集团盐城博通汽车有限公司,购买东风日产启辰D6O家用汽车,因汽车影像存在质量问题,在盐城东风日产博通4s店历经7个月连续修理五次,直至21年8月4日影像质量问题都没有解决。于今年1月19日经法院调解,达成更换汽车的协议,可是博通汽车公司要求我将汽车由他们的评估价格去更换他们的汽车,由他们按市场价,我来补差价,关于购置费及其他费用全有我来负责,你们想想,把我们消费者当成什么人了,我的要求是一切按照国家市场总局出台的家用汽车《三包法》去处理。后经盐城市开发区法院裁定,法院不受理此案,因我在购车时签订合同,如有争议,协商不成由南通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为了我的正当权利,根据法律法规,享有给予退换汽车的权利,盼贵仲裁委进行调解或仲裁。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2-4-27 15:50:40 您好!与立案有关的问题请与本会立案部门联系。立案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6号凤凰大厦2幢16层南侧;办公电话:59003129、59003150(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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