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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帅万林 来自:南通四建集团公司 发表于:2022-5-6 17:08

标题:在职职工公积金公司一直未办理上交
我1993年进南通四建集团公司,一直没中断离开公司,到现在工龄二十九年了,公司到现在没办理个人公积金。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2-5-9 10:13:50
您好!本会不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您的问题详询劳动仲裁相关部门解决。根据法律规定,本会不受理下列纠纷:1.劳动争议;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3.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4.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万平 来自: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新 发表于:2022-4-27 15:07

标题:汽车卖买纠纷
本人于2019年6月14日在江苏太平洋汽车集团盐城博通汽车有限公司,购买东风日产启辰D6O家用汽车,因汽车影像存在质量问题,在盐城东风日产博通4s店历经7个月连续修理五次,直至21年8月4日影像质量问题都没有解决。于今年1月19日经法院调解,达成更换汽车的协议,可是博通汽车公司要求我将汽车由他们的评估价格去更换他们的汽车,由他们按市场价,我来补差价,关于购置费及其他费用全有我来负责,你们想想,把我们消费者当成什么人了,我的要求是一切按照国家市场总局出台的家用汽车《三包法》去处理。后经盐城市开发区法院裁定,法院不受理此案,因我在购车时签订合同,如有争议,协商不成由南通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为了我的正当权利,根据法律法规,享有给予退换汽车的权利,盼贵仲裁委进行调解或仲裁。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2-4-27 15:50:40
您好!与立案有关的问题请与本会立案部门联系。立案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6号凤凰大厦2幢16层南侧;办公电话:59003129、59003150(立案)。

 Anita 来自:南通业之峰欧派大家居 发表于:2022-4-17 09:50

标题:2022年1月份工资,4月下旬了还没发,工地已安装结束,有遗
2022年1月份工资,4月下旬了还没发,工地已安装结束,有遗留单,非本人问题。工资非要安全结束才发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2-4-17 22:06:18
您好!本会不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您的问题详询劳动仲裁相关部门解决。根据法律规定,本会不受理下列纠纷:1.劳动争议;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3.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4.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中山市玛利 来自:贵州 发表于:2022-4-14 11:10

标题:立案开庭
2021年6月份立案,费用已经交了,到现在未见案号,还有排期开庭事宜,电话一直不接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2-4-15 10:52:59
具体情况已经反馈经办人员联系您。

 孙先波 来自:贵州 发表于:2022-4-14 11:08

标题:立案
去年6月份已经立案,到现在依然未进行排期案号,开庭时间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2-4-15 10:53:12
具体情况已经反馈经办人员联系您。

 隆利 来自:劳动仲裁 发表于:2022-4-7 15:14

标题:被申请人的仲裁文书送达证明可以在网上查到吗?
隆利与王晓华劳动仲裁一案,现在在强制执行阶段,法院需要我提供仲裁文书送达证明,现在本人不在南通,要怎么才能拿到仲裁文书送达证明?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2-4-12 18:10:38
您好!本会不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您的问题详询劳动仲裁相关部门解决。根据法律规定,本会不受理下列纠纷:1.劳动争议;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3.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4.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陆军浩 来自:河南信阳 发表于:2022-4-6 18:48

标题:开始说报销车费,几个月后找他报销说报不了
去年年底在南通拓耀新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去之前答应报销车票,车票邮寄过去之后说跨年的车票报不了,能不能仲裁。没签劳动合同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2-4-12 18:10:55
您好!本会不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您的问题详询劳动仲裁相关部门解决。根据法律规定,本会不受理下列纠纷:1.劳动争议;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3.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4.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高晓芸 来自:江苏启东绿地铂瑞酒店 发表于:2022-4-1 10:29

标题:疫情期间员工最低工资保障事宜
因为目前疫情情况,有员工回家呗隔离,无法返回工作地点,是否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给员工。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2-4-1 10:46:49
您好!本会不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您的问题详询劳动仲裁相关部门解决。根据法律规定,本会不受理下列纠纷:1.劳动争议;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3.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4.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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