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返回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办公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12楼

立案、开庭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6号凤凰大厦2幢16层南侧

邮箱:ntac@ntac.org.cn
办公电话:0513-59003128、59003129(立案)、59003159
传真号码:0513-59003120
首页 在线咨询
特别提醒:
   一、“ 在线咨询”是南通仲裁委为社会公众及法人在线咨询提供公开答复的个性化服务平台,有问必答。   
   二、本网站一般在24小时内完成对提交问题的审核。答复时间一般为2-5个工作日。
   三、答复依据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江苏省及南通市相关地方政策。因此,对外地朋友的答复仅供参考。

发表咨询(以下内容均为必填项)
标题:
姓名:
来自:
内容:
验证码:  

 陈先生 来自:南通开发区 发表于:2024/1/5 12:31

标题:工作10年了社保没有交,现在离职了怎么索要赔偿
保安公司工作10多年了 ,现在离职了社保没有给我交我能索要赔偿吗,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4-1-5 16:11:13
本会不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您的问题详询劳动仲裁相关部门解决。

 徐利平 来自:南通市崇川区 发表于:2023/12/14 16:07

标题:请问房屋装修合同是一个月完工,现在都十个月了还没有结束,可以
当时别人介绍的好像是个体的装修老板,合同装修工期是一个月,一直在打电话微信催,到现在十个月了还没有完工,现在还有一点活,老板就是不找人来装修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3-12-17 08:43:52
双方如签署合同中有本会仲裁的条款,可以向本会申请仲裁

 邹步青 来自:上海 发表于:2023/11/26 10:44

标题:请问需要本人到南通仲裁服务中心这边提交吗,可以全程网上办理否
启东的房产于9月17号预售付好首付款,9月19号房产被法院查封,不能交付。两个月了网签无法继续,沟通退房,开发商不退,说可以转置换,时间经太长时间了,现我们要求直接退,想提出仲裁。 请问需要本人到南通仲裁服务中心这边提交吗,可以全程网上办理否?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3-11-29 10:40:37
请与59003129联系

 秦荣荣 来自:江苏有感科技有限责任 发表于:2023/10/20 11:19

标题:被无故辞退,因急于找工作,写的自离,现在还可以仲裁嘛。
江苏有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自己员工休产假,岗位工作无人接收,就招人顶包产假的空窗期,待人员回归后,立马以不符合要求为理由辞退我(合同无任何说明),现提出仲裁。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3-10-23 08:57:08
本会不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您的问题详询劳动仲裁相关部门解决。

 苏顺 来自:南通市通州区 发表于:2023/10/17 02:27

标题:工龄工资
工厂转让,厂里百十号人拿不到工龄工资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3-10-23 08:57:02
本会不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您的问题详询劳动仲裁相关部门解决。

 蒋小娟 来自: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 发表于:2023/10/5 12:16

标题:合作联营
去年与秦皇岛零食悠品合作联营,保证金合作费合计五万元,说好返进货的10%,返完为止,进货没返,合同写有临期两个月以上的产品可以退换货的,跟他们提出退换货时各种理由推托,不给地址,导致大量的货品过期。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3-10-10 13:46:17
本会不接受实体处理的咨询,
如双方合同有仲裁条款,可以申请本会仲裁。

 左亮亮1 来自:1 发表于:2023/9/13 09:10

标题:关于企业春节放假15天,多余春节天数是否可以抵扣员工年休假
您好,请问企业春节放假15天,多余春节天数是否可以抵扣员工年休假,春节放假前未和员工说明多余天数是年假抵扣的,那么事后这部分多出来的天数可以算年假吗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3-9-25 10:11:25
本会不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您的问题详询劳动仲裁相关部门解决。

 朱跃进 来自:江苏南通 发表于:2023/9/13 06:34

标题:房屋装修承揽方未按材料清单规格铺设地砖
承包商未按材料清单尺寸铺设地砖,清单载明800*800.实际铺设的是600*1200.业主应如何主张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3-9-25 10:10:38
你好,实体问题不接受咨询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咨询搜索:
Copyright © 版权所有:南通仲裁委员会 苏ICP备09002564号
办公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12楼 立案、开庭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6号凤凰大厦2幢16层南侧
办公电话:0513-59003128、59003129(立案)、59003159 传真号码:0513-59003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