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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TTY 来自:江苏南通 发表于:2024/9/8 09:25

标题:南通仲裁立案后最迟多久开庭?
在南通仲裁委员会立案了,都快半年时间为什么迟迟不开庭?打了n遍电话,每次都说案件很简单也很好处理,就是压的案太多让再等等!南通仲裁委员会办事效率是否太低了呢?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4/9/9 10:47:55
请与立案室联系,59003129

 李选亮 来自:南通 发表于:2024/9/3 11:44

标题:崇川区南通人保公司不发工资
七月十八号从人保离职,当时团队长罗贵娟跟我说工资会尽快发,没发,电话里说八月份发,还是没发,后来人事跟我说八月底前到账,依旧没有。现在罗贵娟已经信息不回电话不接,当时招我的人事也不回信息了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4/9/4 9:17:24
请咨询劳动仲裁部门

 徐敏方 来自:江苏 发表于:2024/9/3 09:40

标题:南通澳新装饰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申诉
本人于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在南通澳新装饰有限公司单位从事装饰喷漆工作,自23年8月开始单位拖欠工资,目前拖欠本人23年8月至24年7月的工资,共计134383元。目前老板已经不接电话微信不回,之前网上反馈后 老板态度极其恶劣。请问如何申请仲裁拿到合法的工资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4/9/3 10:15:14
请咨询劳动仲裁部门

 施乾 来自:南通启东 发表于:2024/8/30 21:45

标题:商品房延期2个多月了,
从过年前到现在启东未来星荟1号楼都没有动工,交房日期是6.30号,现在交不了房,我能不能申请退房,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4/9/2 8:42:50
如双方的合同解决争议的条款约定的是本会仲裁,可以申请仲裁,具体申请事项,由当事人自己提出

 李晓芬 来自:无锡 发表于:2024/8/26 15:19

标题:关于网络仲裁对方身份信息问题
你好,在南通仲裁委员会互联网服务平台申请仲裁时,被申请人信息里有一项身份证扫描件上传,且为必填项,但一般很难拿到对方身份证扫描件啊,找律师的话,律师又要法院给调令,这还得到法院起诉啊?
另外咨询一下,仲裁委员会这边有没有调解服务,怎么进行?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4/8/26 15:23:31
1、被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必须提供相关信息;
2、调解可直接与立案部门沟通,也可向南通仲裁委员会商会调解中心申请。

 李晓峰 来自:南通 发表于:2024/8/26 13:44

标题:你好,怎样申请网上仲裁,网上开庭?
你好,怎样申请网上仲裁,网上开庭?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4/8/26 15:21:21
1、网上立案请登录本会网站,扫码登录后按规定提交。
2、根据本会现行仲裁规则,您可申请网上开庭,由仲裁庭决定是否同意。如同意网上开庭,会发送链接,使用手机或电脑登录即可。

 小刘 来自:上海 发表于:2024/8/21 15:45

标题:关于仲裁时间问题
咨询一下,从申请仲裁到开庭一般要多长时间? 仲裁和起诉可以同时进行吗?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4/8/21 15:46:44
同一合同产生的纠纷,一般来说只能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程序之一。从申请仲裁到开庭的时间,要看立案时是否需要补证、仲裁费用缴纳的时间、适用何种程序、是否保全等诸多因素。详情可以立案后咨询。

 李国群 来自:上海市 发表于:2024/8/20 13:07

标题:商品房开发商违约解除合同的仲裁
2022年6月20日,申请人王小英、李国群和被申请人大爱城房地产开发南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SPFY2022020517),就启东市启隆镇爱江园174幢103室商品房买卖相关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申请人于2022年2月13日支付定金人民币小写50000元(大写:伍万元),2022年2月24日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币小写372001元(大写:叁拾柒万贰仟零壹元),2022年7月13日支付银行按揭房款人民币小写970000元(大写:玖拾柒万元),合计支付商品房总价款人民币小写1392001元(大写:壹佰叁拾玖万贰仟零壹元)。                                                 
按照合同第十一条 交付时间和手续 (一)出卖人应当在2023‐10‐3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至2024年8月5日,出卖人没有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依据合同第十二条 逾期交付责任 逾期超过9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王小英、李国群决定解除与出卖人大爱城房地产开发南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2024年8月6日通过顺丰速运(运单号:SF1452797749866)书面通知出卖人,确认8月7日12:37分签收,通知出卖人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2022年2月13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按照全部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至2024年8月22日出卖人没有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根据合同第二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提交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现向南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4/8/20 13:25:35
可由本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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