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装修合同仲裁
13年签了个装修合同,合同签装修到14.1.20 ,然后实际完成是6月初左右,但一直没给我签验收单,合同规定是延工期一天千分之1的违约金,现在他问我要收5000尾款(原来尾款是2500,但在合同规定的第4期交钱12500,我转了10000给他,跟他说装修好在跟尾款一起给,他有同意),跟2100加项的钱(加的东西收费无书面确认,我只知道做的 但不知道是他当时不算在报价里面),现在我可以给掉尾款在跟他要装修拖延的时间的钱吗。拖延时间的是可以算到验收合格还是6月初,现在他们对我进行恐吓要堵门,还对我进行辱骂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15-2-02 8:59:33 您好,如您的装修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选定本会为仲裁机构,可向本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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