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申请赔偿
3月16日入职,未毕业,试用期三个月,未签订过任何协议,6月15日毕业,6月16日转正,7月24日拿劳动合同让我签,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合同,上面写的五年,关于合同年限我说考虑一下,因为一些原因,8.10提出辞职,此后再也没有说过合同的事,提出辞职后让我必须待满三个月才能走,11月15日正式离职,入职时加入的钉钉工作群是上海的名字,6月30号公司老板注册了一个新的南通分公司,七月份开始给我缴纳社保,是放在新公司名下的,我有点摸不清我该申请仲裁哪个公司了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2-12-19 13:54:23 您好!本会不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您的问题详询劳动仲裁相关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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