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合同违约
对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退回押金2万元! 合同中约定:乙方通知甲方来公司验收退回设备,甲方验收完成后在 7 个工作日内退回押金到乙方账户,乙方收到押金后则安排退回设备并承担运费。 我方于2022年11月30日按照对方指定的地址寄回了设备,物理显示2022年12月2日就签收了,对方也承认签收了设备,我方月2022年12月8日开始咨询什么时候退回押金,对方都以各种借口不能按照合同的要求给我们退回押金。 现在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的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根据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南通仲裁委员会回复:
答复时间:2023-1-18 11:07:51 您好!具体的仲裁请求请咨询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本会是中立机构,不做相关实体问题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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