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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成立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
发表时间:2015-05-13

     5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宣布成立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组长由奚晓明副院长担任,贺荣、陶凯元副院长,杜万华专委任副组长。研究小组设办公室,由杜万华专委兼任办公室主任。奚晓明副院长出席研究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杜万华专委主持会议并介绍了前期工作。

  奚晓明指出,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最高人民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做好这项工作。同时,为充分发挥专家对我院参与民法典编纂工作的咨询指导作用,最高法院成立了民法典编纂工作顾问和专家委员会。

  奚晓明强调,要准确把握我国民事立法进程及民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民法典作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裁判依据,与人民法院工作关系重大。多年以来,立法机关一直比较重视法院系统意见。研究小组成员和办公室成员肩负全国法院重托,积极配合民法典编纂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审判实践经验优势,确保民法典既要体系科学逻辑严密,也要符合我国社会实际和司法实际,成为全社会明确具体的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公正好用的裁判规范。

  奚晓明要求,要高度重视,尽力而为,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群策群力,按照小组会议确定的分工方案,积极开展研究,按期优质完成各项任务。要注意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以书面征求意见、邀请其参加座谈会等形式全面听取专家意见。要注重研究成果转化。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分工方案,梳理近年来我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法律适用疑难问题,认真研究提出相应的法律完善修改意见和建议,及时转化为民法立法成果。

  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副组长贺荣副院长、陶凯元副院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全体研究小组成员和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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