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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秘书处召开“民法典实施后违约金的调整问题”研讨会
发表时间:2023-04-24

     为妥善处理好民法典实施后的仲裁案件,本会近期组织召开“民法典实施以后的若干重要问题”系列研讨活动。4月23日,第一期“民法典实施后违约金的调整问题”的研讨会成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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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研讨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由秘书处业务科负责人杨静同志领学了《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纪要》(2021版)有关违约金的规定,对违约金计算基础的问题、违约金司法酌减的举证责任问题、实践中违约金司法调整需要注意的问题等内容进行了细致讲述。随后,现场的仲裁员代表吉达康、陈星杰、俞军武,线上参加的二十余名仲裁员,以及秘书处全体办案人员对实务中遇到的违约金调整问题开展了热烈的讨论。最后,本会副主任、秘书长王峥同志结合当前仲裁案件的处理情况,重申了违约金认定问题的重要性,提出了违约金调整的要素式审理思路供仲裁员参考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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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研讨,通过交流碰撞,凝聚共识,为仲裁案件审理中的违约金调整问题指明道路、理清思路。下一步,本会还将组织系列研讨活动,促进仲裁办案质效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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