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本会工作实际,现决定有序恢复本会线下立案、开庭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5月6日(周五)起,本会立案、开庭场所、各业务科室有序恢复线下业务活动。 (二)鉴于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竣,我市的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时期,提倡当事人、仲裁代理人优先选择通过微信扫码登录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互联网服务平台(https://online.ntac.org.cn/#/login)或搜索小程序——“南通仲裁委员会微服务”渠道申请立案,亦可通过邮寄方式立案,避免现场申请立案,减少出行。立案电话:0513-59003128。 
(三)前来本会参与仲裁活动人员(包括仲裁员、当事人或代理人等),需要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扫场所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自觉配合多码查验、测体温等工作,自觉遵守限流、一米线、隔位坐等防疫要求。 以上内容,请当事人、仲裁代理人、仲裁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予以理解。并配合执行。 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22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