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以来,我市周边城市发生疫情,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摆在首位。结合仲裁工作实际,从严抓实疫情防控,秘书处积极筹措口罩、手套、消毒液、测温用具等防疫物资,定期对立案大厅、仲裁庭、办公室等场所进行消毒,防范可能的疫情传播风险。鼓励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网上开庭方式,减少直接接触。对于确有必要到仲裁办公场所现场提交文书材料的当事人,秘书处利用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信息核验,进行体温测量,督促相关人员庭审中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南通仲裁委员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积极运用网上立案、在线庭审等手段,有效降低了仲裁当事人的出行风险,保障了当事人的仲裁合法权利。 根据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2022年第13号通告规定,在我市公共场所全面实行“场所二维码”扫码通行。3月30日起,到南通仲裁委员会办理业务的相关人员请提前下载“南通百通”APP并完成实名认证,进入本会场所时通过“南通百通”APP扫描“场所二维码”,无智能手机的,由家人、同行人员等代为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