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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实施后2850件规范性文件需修改或废止
发表时间:2021-01-21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报告显示,在配合民法典贯彻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工作中,法工委发现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2850件。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清理工作中发现的需要修改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包括行政法规31件,国务院规范性文件5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64件,地方性法规543件,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874件,司法解释233件。

  据悉,有关方面已经修改257件、废止449件。最高人民法院为贯彻实施民法典新制定了7件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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