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返回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办公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12楼

立案、开庭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6号凤凰大厦2幢16层南侧

邮箱:ntac@ntac.org.cn
办公电话:0513-59003128、59003129(立案)、59003159
传真号码:0513-59003120
首页 资讯速递 详情
贸仲与中国证券业协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发表时间:2021-01-15

2021年1月8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与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与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领导分别作为双方机构的代表签署了《合作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双方将围绕商事调解合作机制、商事仲裁合作机制、证券行业争端解决学术研究与培训等方面展开交流、合作与共建,共同开展证券行业中商事仲裁法律制度的推广,举办相关研讨活动,提升证券相关企业与投资者妥善化解纠纷的意识,共同推动证券行业与仲裁制度的发展。

王承杰秘书长表示,证券纠纷相比于传统民商事纠纷,具有专业性强、市场波动幅度大、标的额大、行业发展快等特点,无论是对裁判者还是机构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贸仲在处理证券纠纷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一、贸仲目前在聘的仲裁员当中,从事和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纠纷的仲裁员多达四百人,对证券领域的法律法规、行业管理及前沿发展都有较为深入的理解与认识。二、贸仲于2003年施行的《金融争议仲裁规则》,为证券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体系化、规范化的方向,施行期间受理的相关案件,也为证券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借鉴。三、贸仲积极开展证券行业研究,将争议解决服务与行业最新发展结合。仅2020年,贸仲就先后举办了“新形势下证券领域争议解决与法律风险防范”研讨会、“贸仲直播间——新《证券法》有关规定的理解与适用”讲座等系列活动,还发布了“抗疫专栏”,广泛征集疫情影响下证券行业发展和纠纷解决的建议,帮助相关企业和投资者防范化解风险。

中国证券业协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业自律性组织,对维持证券业的正当有序,促进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推动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也将对促进证券行业纠纷解决机制发展,保护证券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完善证券行业法治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上一条: 银保监会:保险中介机构不得违规向关联企业泄露数据信息 (2021-1-14)
下一条: 仲裁协议效力放弃异议条款不适用于缺席仲裁 (2021-1-18)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版权所有:南通仲裁委员会 苏ICP备09002564号
办公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12楼 立案、开庭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6号凤凰大厦2幢16层南侧
办公电话:0513-59003128、59003129(立案)、59003159 传真号码:0513-59003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