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霞,女,1963年4月生,江苏信阳光律师事务所主任,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二级律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通市第八届、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南通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84年7月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擅长办理公司法业务、合同、建筑、房地产等方面的纠纷案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所办案件受到当事人的普遍好评。1990年被省司法厅授予“江苏省优秀法律顾问”称号,1996年、2001年两次被评为“南通市十佳律师”,2001年被江苏省司法厅授予“优秀律师”称号,2002年江苏省律师协会授予“江苏知名律师”称号,并多次受到南通市司法局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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