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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12楼
立案、开庭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6号凤凰大厦2幢16层南侧
邮箱:ntac@nta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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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0513-59003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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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如皋办事处挂牌后首次受理案件 |
发表时间:2015-03-27 |

近日,本会如皋办事处受理一起保证合同纠纷,该案经过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材料初审,报仲裁委审批后,当场给予立案,并向申请人某公司发送了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这是本会如皋办事处挂牌后受理的首起仲裁案件,也是如皋办事处成立以来推介的标的额最大的一起仲裁案件。 如皋办事处于2014年8月22日进行了领导班子调整并在如皋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正式挂牌。挂牌以来,办事处积极开展工作,广泛宣传仲裁方式解决民商事纠纷公正快捷、一裁终局的优势,指导市场主体在合同签约中约定仲裁条款,引导通过仲裁方式处理纠纷、解决争议,进一步发挥仲裁定纷止争、助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 为了加强网点建设,努力实现工作全覆盖,本会自2013年下半年开始加强县(市)办事机构建设,陆续新成立了海门办事处,重新组建了如皋办事处,调整了海安办事处和启东办事处领导班子,落实了如东办事处办公用房。为方便当事人就近立案、开庭,抓好办事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本会要求各办事处统一标志、标识,配置办公室和仲裁庭(案审室),有条件的可以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目前海门办事处和如皋办事处已具备就地受理案件和组织开庭能力,同时本会还将办案软件引入相关办事处,实现了网络远程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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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
盐城仲裁委戴红春主任一行赴海门办事处调研 (201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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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
海门召开2015年度仲裁工作会议 (201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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