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文件
通政发〔2009〕77号
市政府关于聘任第二届南通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同意,决定聘任下列同志为第二届南通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朱红春 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副主任:薛 谦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筱融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陈 专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秘书长:马 俊 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长
委 员: 陆雪松 市经贸委副主任
周锦南 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跃进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 铭 市建设局副局长
缪小华 市房管局副局长
王 春 市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周 永 南通工商局副局长
胡 宏 南通银监分局副局长
秦 华 市外经局副调研员、市贸促会秘书长
张建华 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
贲有华 市工商联副会长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
主题词:仲裁 人员 聘任 通知
抄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司法厅,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0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