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返回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办公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12楼

立案、开庭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6号凤凰大厦2幢16层南侧

邮箱:ntac@ntac.org.cn
办公电话:0513-59003128、59003129(立案)、59003159
传真号码:0513-59003120
首页 本会动态 详情
二○○九年华东地区仲裁工作会议在盐城市召开
发表时间:2009-06-01
五月二十六日上午,二○○九年华东地区仲裁工作会议在盐城市召开。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卢云华司长、盐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盐城仲裁委主任陈正邦和华东地区二十八家仲裁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各仲裁机构围绕“践行科学发展观,树立和谐仲裁理念”主题进行了广泛交流。
  本次会议从五月二十五日至二十七日共持续三天,华东地区江苏、山东及上海两省一市的仲裁机构齐聚盐城,学习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二○○九年三月三十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仲裁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并讨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淄博仲裁委员会在会上作关于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经验交流;枣庄、莱芜、聊城、淮安、宿迁等仲裁机构在大会上就践行科学发展观、树立“和谐仲裁”理念、推进保险行业仲裁、创新仲裁工作机制等方面作交流发言。本会秘书处业务科科长杨咏梅、发展科陈美参加了本次会议。 
  据悉,二○○八年,全国二百零二个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六万五千零七十四件,同比增加了四千零五十八件,增长率为百分之六点六;案件标的额共计一千零二十一亿元,同比增加了二百六十八亿元,增长率为百分之三十五,创历年新高。其中,华东区域三十一个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一万二千四百二十八件,增长率为百分之二点六;案件标的额共计一百八十五亿元,增长率达百分之五十四。会议将对在华地区进一步推行总裁法律制度、加强华东地区仲裁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等方面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上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9-5-19)
下一条: 本会召开科学发展仲裁事业调研会 (2009-6-12)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版权所有:南通仲裁委员会 苏ICP备09002564号
办公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12楼 立案、开庭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6号凤凰大厦2幢16层南侧
办公电话:0513-59003128、59003129(立案)、59003159 传真号码:0513-59003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