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返回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办公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12楼

立案、开庭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6号凤凰大厦2幢16层南侧

邮箱:ntac@ntac.org.cn
办公电话:0513-59003128、59003129(立案)、59003159
传真号码:0513-59003120
首页 本会动态 详情
仲裁委秘书处走访调研商会仲裁(调解)中心
发表时间:2026-03-19

3月18日,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周红占一行前往商会仲裁(调解)中心开展专项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商会仲裁中心的办公场所、接待区域及调解仲裁场地,详细询问中心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等情况。微信图片_20260318171000_1674_4.jpg

周红占对商会仲裁(调解)中心成立以来的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设立商会仲裁(调解)中心是委员会延伸仲裁服务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肩负着便捷化解商事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传播仲裁法治理念的重要职责。

针对下一步工作,周红占要求:一是要强化规范管理,加强自身建设,完善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仲裁活动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二是要深化仲调衔接,进一步加强调解员队伍的建设,建强建优专业调解员队伍,规范调解程序、提升调解能力,推动调解与仲裁高效衔接、有机融合。三是要聚焦服务优化,坚守仲裁服务定位,主动延伸服务触角,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服务,持续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赋能增效。四是要密切协同联动,加强与工商联、各商会组织的沟通协作,不断拓展中心服务功能,更好发挥商会仲裁(调解)中心在服务企业、护航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商会仲裁(调解)中心表示,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责任落实,将精准对接商会会员企业的法律需求,发挥在护航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南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仲裁保障。

 


上一条: 常州仲裁委员会赴南通仲裁委员会如皋办事处交流考察 (2026/3/9)
下一条: 智裁・知产 | 一文读懂知识产权仲裁 (2026/3/20)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版权所有:南通仲裁委员会 苏ICP备09002564号
办公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12楼 立案、开庭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6号凤凰大厦2幢16层南侧
办公电话:0513-59003128、59003129(立案)、59003159 传真号码:0513-59003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