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第二期仲裁员与司法审查法官联合培训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广西分院开班。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李明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王淑梅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培训班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仲裁机构和广大仲裁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新修订仲裁法的重要意义,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仲裁法,充分发挥仲裁化解经济纠纷的职能作用,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要以新修订仲裁法为契机,深化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实施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培育工程,加快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建立健全仲裁监督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我国仲裁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要加强仲裁与司法的协作配合,完善联动工作机制、深化业务交流互鉴,共同推动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 此次培训班为期5天,全国仲裁机构工作人员、仲裁员、人民法院司法审查法官共260名学员参加培训。经江苏省司法厅推荐,本会秘书处业务科科长杨静参加了本次培训。在第二小组的分组讨论中,她分享了南通地区在诉讼与仲裁衔接机制建设、纠纷协同化解领域的实践经验,并围绕司法审查中的协作平衡、可仲裁性界定等核心问题,与参会法官、仲裁员交流了观点,提出了相关建议。 通过本次培训,南通仲裁委员会(临港产业仲裁院)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仲裁法》,准确把握立法精神与实践要求;强化仲裁与司法的协同机制,增强仲裁裁决的公信力与执行力;聚焦临港产业特色,构建专业化、国际化的仲裁服务体系,助力南通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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