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返回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办公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12楼

立案、开庭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6号凤凰大厦2幢16层南侧

邮箱:ntac@ntac.org.cn
办公电话:0513-59003128、59003129(立案)、59003159
传真号码:0513-59003120
首页 资讯速递 详情
最高检:要始终在法治框架内深化检察改革
发表时间:2025-02-07

2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在这次会议上,参会人员听取了2024年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并强调,要锚定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进一步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依靠改革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推动工作。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最高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抓好党中央及中央政法委有关涉检改革任务落实,制定实施《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落实,坚持守正创新、先立后破,有效解决了一些事关检察工作长远的重点难点问题,检察改革稳步推进,形成了一批重要制度性成果。

会议强调

●要坚定改革信心,坚持改革正确方向,紧扣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自觉融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在深化政法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中把握检察改革的方向和重点,确保检察改革完全符合党中央大政方针要求、完全符合党中央决策意图、完全符合司法检察工作实际。

●要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切实做到各项改革于法有据,始终在法治框架内深化检察改革。

●要坚持系统集成、整体协同、注重实效,以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切实增强检察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实效性。

●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研究、及时解决,加强政策解读和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改革合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

会议指出,制定《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对于推动做实高质效办案,贯通推进“三个管理”,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是检察机关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重要抓手,有助于让广大检察官真正把精力放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上。各级检察机关、各业务条线要高度重视,加强研究和探索,逐步建立由不同主体、不同层级、采用不同形式、各有侧重的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机制,逐步实现“每案必检”,真正把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朝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不懈努力。


上一条: 国家安全机关提醒:节后返岗,请牢记“四不” (2025/2/6)
下一条: 上海连续第八年发布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2025/2/8)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版权所有:南通仲裁委员会 苏ICP备09002564号
办公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12楼 立案、开庭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6号凤凰大厦2幢16层南侧
办公电话:0513-59003128、59003129(立案)、59003159 传真号码:0513-59003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