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aw-lib.com 2014-5-26 14:53:08 来源: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陈丽平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报财政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家财政科技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提出,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正积极配合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努力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性障碍。 2013年10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国家财政科技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致函国务院办公厅,请研究处理审议意见。财政部会同科技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了审议意见,在着手解决当前一些急迫问题的同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思路与措施。 报告介绍,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深入研究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措施,主要思路是按照权责一致、利益共享、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依法扩大单位对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的自主权,同时强化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充分调动单位和科研人员等各方面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这些措施将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行。财政部、科技部即将启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综合运用创业投资子基金、贷款风险补偿和绩效奖励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 财政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家财政科技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科研机构设置评估办法、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指导意见、促进国家大型科研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方案,规范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对外开放共享、运行服务和组织管理,建立健全促进科技资源高效利用的长效机制。 报告提出,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要求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全部提交科技报告,实现相关科技资源的持续积累、完整保存和开放共享。目前科技报告服务系统已上线运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提交科技报告两万多份。
健全科技调查统计制度 财政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家财政科技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建立健全科技调查统计制度。 报告提出,建立国家创新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国企业创新调查,将定期发布国家、区域等创新能力监测和评价报告,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国家统计局会同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正在修订《科技投入统计规程》,完善统计口径,改进统计方法。
将加快推进专利法修订 财政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家财政科技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加快推进专利法修订,研究制定职务发明条例。 报告介绍,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修订《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推动各类科技专项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强化项目单位法人责任 财政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家财政科技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强化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 报告提出,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申请、组织实施、验收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加强支撑服务条件建设,提高对科研人员的服务水平,建立常态化的自查自纠机制。
科研项目实行分类管理 财政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家财政科技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实行科研项目分类管理。 报告提出,对基础、前沿科研项目,立足原始创新,通过同行评议、公开择优的机制遴选项目。对公益性科研项目,强化需求导向和应用导向。对市场导向类项目,充分发挥市场对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资金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以及企业主导项目组织实施的机制。对重大战略项目,突出国家目标导向,主要采用定向择优方式遴选承担单位,加强全过程管理和节点目标考核。
改进科研项目管理流程 财政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家财政科技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改进科研项目管理流程。 报告提出,完善公平竞争的项目遴选机制,健全立项管理的内控制度;加强立项审查,杜绝项目打包和“拉郎配”;推进第三方评审,规范专家行为,提高评审质量;简化评审流程,合理控制评审时间,及时反馈评审意见;明示审批流程,提高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完善项目过程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实施的具体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健全服务机制,合理控制项目执行中的检查,对实施不力的加强督导。加强项目验收。采取同行评议、第三方评估、用户测评等不同方式,严把验收质量关,探索开展后评价。
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 财政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家财政科技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 报告提出,项目承担单位据实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劳务费等直接费用不设比例限制的规定,项目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预算编制。除定额补助项目外,项目主管部门取消预先设置预算控制数的做法,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和预算评估评审工作。科学界定直接费用支出范围,各类科技专项的支出科目和标准原则上保持一致。充分赋予单位预算调整权限,增加预算执行灵活性。完善间接费用补偿机制,建立与项目承担单位信用评价挂钩的核定机制。间接费用直接拨付到单位,由单位统筹使用并公平公正安排绩效支出。改进项目结余资金管理,建立与项目验收情况和承担单位信用评价挂钩的结余留用机制。
健全专项绩效评估机制 财政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家财政科技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下一步,将继续深入开展中央财政科技专项优化整合,建立健全科技专项的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终止机制。 财政部的报告介绍,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要求,财政部会同科技部、中科院等18个部门以“划分类别、逐步推进”为原则,开展了首批科技专项优化整合工作,在明确科技专项的定位和边界基础上,通过转、调、并、停等方式,减少专项40个、项目238个。 财政部表示,项目主管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围绕科技专项功能定位,科学组织安排科研项目,进一步提升项目层次和质量,合理控制项目数量。相关部门将按照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和资金链,建立围绕重点任务统筹配置资源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