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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布防范假借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提示
发表时间:2024-12-19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和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司12月18日发布《关于防范假借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列举了以“捐赠返现”“捐赠返利”“配捐”“投流”“公益理财”等名义实施诈骗的具体案例。

  两部门提示,慈善捐赠的核心本质在于公益性和非营利性,任何声称通过捐赠可以获利的,承诺大额捐赠并要求预付费用的,社会公众都要提高警惕,避免因“天上掉馅饼”的诱惑而上当受骗。

  此外,社会公众在向某组织捐赠前,可以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cszg.mca.gov.cn)查询该组织是否是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等信息。面对一些“捐款”链接时,应当加强对相关银行账号等信息的核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同时,慈善组织在接受大额捐赠前,应当核实捐赠人的身份、捐赠来源及资金的合法性。通过官方渠道验证捐赠人的背景及资信情况,确保捐赠的真实性。

  两部门还表示,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慈善组织发现被其他组织或个人冒用本组织名义从事诈骗活动的,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调查,及时向社会公众进行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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