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返回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办公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12楼

立案、开庭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6号凤凰大厦2幢16层南侧

邮箱:ntac@ntac.org.cn
办公电话:0513-59003128、59003129(立案)、59003159
传真号码:0513-59003120
首页 资讯速递 详情
江苏将全面放宽落户限制助力“新市民”安居
发表时间:2024-12-18

江苏省政府近日出台《江苏省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未来5年,该省将全面放宽落户限制,推行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等措施,助力“新市民”安居。

  统计显示,2023年江苏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5.0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9个百分点。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康介绍,未来5年,江苏将围绕就业、教育、住房、社保等群众“心头事”,出台一系列便民措施,包括全面放宽落户限制、推行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建设一批“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技工院校每年招收农业转移人口不少于4万人、建成100家省级规范化零工市场、90%以上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达85%以上等,努力让进城“新市民”留得住、过得好。

  江苏还将大力支持校地合作建设农业联合技术转移平台,探索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制度,赋予突出贡献人才“新村民”资格,支持返乡青年竞聘乡村振兴职业经理人等,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此外,江苏将稳妥推进市直管街道、市辖区直管社区,探索有条件的新区、开发区与行政区融合,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对人员编制实行动态调整,有序推动资源向基层下沉。


上一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同志就《关于发挥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作用 助力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的意见》答记者问 (2024/12/17)
下一条: 两部门发布防范假借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提示 (2024/12/19)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版权所有:南通仲裁委员会 苏ICP备09002564号
办公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12楼 立案、开庭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6号凤凰大厦2幢16层南侧
办公电话:0513-59003128、59003129(立案)、59003159 传真号码:0513-59003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