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浦东人大官网公布《浦东新区健全涉外商事争议多元解决机制若干规定》。
《若干规定》共十八条,要求区人民政府与临港管委会建立工作机制,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等单位建设涉外商事一站式争议解决中心,鼓励境外仲裁、调解等争议解决机构设立的业务机构入驻争议解决中心并按照规定开展业务,支持公证、翻译、域外法查明等专业服务机构入驻并提供服务。争议解决中心应当建立和完善涉外商事争议类型化分流机制,明确争议分流评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