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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终审宣判首例涉数据抓取交易不正当竞争案
发表时间:2024-01-24

近日,国内首例非法调用服务器API接口获取数据予以交易转卖案尘埃落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微梦公司诉广州简亦迅公司及深圳分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二审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微梦公司诉请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

  法院经审理查明,简亦迅公司非法调用微博服务器向用户端传输数据的API(应用程序编程接口),抓取大量后台数据予以存储,并通过其经营的iDataAPI网站对外售卖,售卖的微博数据有微指数、用户个人信息、评论回复、图文等11项,收费标准0.5-2元/100次,根据调用次数收取相应费用,调用次数高达21.79亿余次,非法收入超过2179.79万元。简亦迅公司在每次抓取微博数据时,均通过变换IP地址和微博用户账号等技术手段,以规避微博服务器的反抓取数据防护措施,数据内容不但完全覆盖了微博网页上的相应展示内容,还包含大量微博平台运营管理过程产生的后台服务数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简亦迅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向新浪微博平台经营者微梦公司赔偿2000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等。简亦迅公司不服,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广东高院审理后认为,微梦公司对依法依规持有的微博数据享有自主管控、合法利用并获取经济利益的权益,简亦迅公司涉案行为有违公平、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扰乱了数据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了微梦公司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结合其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多、采用恶意技术手段、持续时间长、调用微博数据规模巨大、损害后果严重等因素,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兼顾数据有力保护与有序流通

  数据作为数字经济的关键生产要素,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日益凸显,成为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能。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指引下,各方面正加快探索完善数据产权等基础制度。对于当前的数据市场而言,需要在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基础上合理界定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既有利于充分激励数据生产积累、持续供给,又有助于促进数据合法、安全、高效、便捷地流通和利用。本案贯彻落实了国家政策文件精神,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框架下,承认和保护了互联网平台企业等数据资源处理者对依法依规持有的数据进行自主管控、合法利用、获取收益的权益,保障其投入的劳动和其他要素贡献获得合理回报,规范引导数据抓取及后续利用行为应当“取之有道、用之有度”。一方面,本案对被告违法行为给予了否定性评价;另一方面,平台企业等数据资源持有者并不享有绝对排他性的专有权利,具体案件中应当充分考量数据有序流通的重要价值,审慎分析判断数据获取、利用等行为正当与否,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总之,数据权益的司法保护要服务构建安全保护、有效利用、合规流通的产权制度和市场体系,促进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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