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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六届仲裁员聘期考核(续聘)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1-29

各仲裁员:

本会第六届仲裁员聘期自2014年12月起,期间于2020年7月进行了增聘,聘期已届满。根据相关换届工作的安排,为了解、评价本届仲裁员的聘期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和不足,更好地推动南通仲裁事业发展,同时也为下一届仲裁员的选聘做好准备工作,根据本会《仲裁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组织本届仲裁员对聘期工作进行总结、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期考核内容包括:

(一)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敬业勤勉情况;

(二)办案数量及承办案件质效情况;

(三)宣传推介仲裁法律制度情况;

(四)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和培训情况;

(五)为仲裁事业作出贡献的情况。

二、考评方法和步骤

(一)各仲裁员填写仲裁员聘期考评(续聘)表(详见附件),表格请至南通仲裁委员会网站(www.ntac.org.cn)“仲裁员”子栏目下的“仲裁员聘期考核”分栏目下载,并附相关材料(如有)于2022年3月1日前发送至本会秘书处。由于新一届仲裁员选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聘期考评(续聘)表,逾期将不予续聘。

(二)由秘书处根据本会《仲裁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仲裁员聘期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并评选出本届优秀仲裁员报仲裁委员会予以表彰,故请在聘期考评(续聘)表中突出工作实绩、亮点。

(三)申请续聘的本会仲裁员还需申请业务考核,不申请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业务考核另行组织。

三、本会将于近期发布新一届仲裁员的选聘公告,上一届仲裁员是否续聘将结合其在聘期内的工作实绩,故请各仲裁员注重聘期工作实绩的总结(如仲裁宣传推介和办案),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最终是否续聘由本会按选聘程序确定。

各仲裁员聘期考评(续聘)表及相关材料一律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本会邮箱:sqzcy@ntac.org.cn),聘期考核工作由仲裁发展科统一办理,如有疑问请咨询:59002176、59002335、59003159、59003118。

*特别提醒:由于刚进行过年度考核,注意2014年聘任和2020年增聘的仲裁员需要填写不同的表格。

 

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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