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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智慧仲裁平台运维、系统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表时间:2024-05-31

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智慧仲裁平台运维、系统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智慧仲裁平台运维、系统升级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智慧仲裁平台运维、系统升级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标段及预算:

本项目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南通仲裁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升级,预算25万元;

第二标段:2024-2027智慧仲裁平台运维,预算8.8万元/年;

本项目分两个标段,按标段号顺序开标。供应商可选择投一个标段,也可多个标段兼投。多个标段可以兼得。

供应商如选择投多个标段,除资格审查文件可只做一份,技术响应文件及商务报价文件需要按每个标段实际需求单独编制、单独封装,并在相应文件上明确标注标段号。不可多个标段技术响应文件、商务报价文件制作或密封在一起。

4.最高限价:各标段最高限价同各标段预算价;

5.项目需求:详见附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附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若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531202467,每天9: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46717:00后不再发售磋商文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4号楼213室;

3.方式:现场领取或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办理;

4.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5.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46110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4号楼21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6110930(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4号楼21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项目联系人:欧於君;

联系电话:0513-59003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联系人:李艳梅;    

联系电话:0513-85991998。

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24年5月31日

 

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智慧仲裁平台运维、系统升级项目需求

第一标段:南通仲裁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升级

一、项目概述

2013年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秘书处按照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14版仲裁规则和案件审理业务细则,委托软件公司建设了南通仲裁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简称“案管系统”),用于南通仲裁案件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至2024年,案管系统已安全稳定运行11年,累计处理仲裁案件13500余件,争议金额223亿元。2019年后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又逐步建设了互联网仲裁服务系统,并与案管系统实现对接,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和官方网站两个端口向全社会公众、仲裁员提供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等线上服务。案管系统的建设使用,规范了案件审理流程和文书内容、提高了案件办理效率、提升了当事人的满意度,使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的仲裁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目前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的仲裁案件管理系统运行正常,但随着案件量的不断增大,办案秘书的工作岗位和办案需求变化,当事人要求的不断变化,2024新版仲裁规则即将发布,使用多年系统界面已略显陈旧,都需要对案管系统进行必要性修改,根据办案需求开发新功能,对已使用的功能根据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的使用习惯进行一些合理更改,使得平台更加便捷高效。鉴于以上情况,对案管系统进行一次全面升级改造工作。

二、建设内容

本次建设内容主要任务是开发或升级更新以下软件功能:包括新版仲裁规则下的系统适应性调整、开发团队制办案模块、立案分配模块、批量案件集中审批、类案联案归类、同名当事人智能检索推送、新版文书系统、EMS轨迹跟踪、信访处理、邮件登记、裁决书模板自动生成、仲裁员自助微办案以及系统界面的整体更新等。详情如下表:

序号

开发内容

开发要求

1

开发团队制办案模块

1.开发团队制人员配置和管理模块

开发符合项目要求的团队人员配置系统,团队内人员分为3级或4级,岗位分为案件经办人->助理经办人->辅助文员->实习生(如有),每个团队有1位组长。

2.案件分配到团队

将在职办案秘书在指定年月之后的未结案件和已结案件,按照秘书情况转入相应团队。将组长的指定日期之后的未结案件和已结案件转入下属团队,如果是组长下辖多个团队,则平分转入。

3.开发团队制下的统计报表系统

开发团队办案统计表,根据案件受理日期查询各个团队的本年办案情况,收案、结案、在办案件情况。

汇总页面:按照全委,小组,团队区分显示。

4.权限划分:秘书长以上可以查看所有数据,组长可以查看下属所团队的数据;

5.更新仲裁文书上的联系人:团队的案件发送的仲裁文书上,显示团队内案件经办人和案件经办人助理的名字,方便当事人联系。

2

开发案件立案分配模块

1.办案系统根据每位办案秘书的年/月/周的收案数量1:1或按照指定系数分配案件。

2.登记案件后,办案系统自动对对案件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进行检索,如有相同案件的联案,系统推荐上一位承办此类案件的办案秘书。

3.立案部上报办案秘书的周案件分配指标或者月案件分配指标,由秘书长审批后作为秘书收案的本周/月上限,避免一次性分配大量案件给同一位办案秘书,造成案件在同一位秘书手上积压。

3

更新案管系统用户界面

1.升级案件列表界面至新版案件列表界面。

2.升级案件详情以及审批列表界面。

3.设计并开发新的系统首页,升级至新的界面样式。

4

开发批量案件

集中处理模块

1.增加“案件受理”批量审批功能,提高工作效率

2.增加“仲裁员选定指定”批量审批功能,提高工作效率

3.增加“延长审限”批量审批功能,提高工作效率

5

开发类案联案模块

1.根据系统内的存量案件进行分析梳理,由业主确定的类案或联案标准,例如:五年内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一致,并且案由一致。

2.开发类案联案标记系统,允许立案部在登记时对案件进行标记。如新收案件符合类案标准,对立案部进行提醒,建议分配给同一位办案秘书。

3.类案查询和统计功能。

4.在线申请类案裁决书功能,经审批后可以向申请人提供类案裁决书。

6

开发同名当事人查询模块

在案件基本信息列表显示同名当事人在本会的案件数量,点击显示具体案号、案件状态、仲裁庭及办案秘书。

7

开发新版文书系统

1.升级新版文书系统,使用weboffice控件允许在线编辑word版本的仲裁文书,并可以一键保存成PDF格式,新版文书应当包括2024规则下的所有文书,包括且不限于《受理通知书》《仲裁通知书》《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送达回证》等案管系统中现有的全部文书。

2.在文书上增加《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的二维码代替纸质版本。

8

开发裁决文书生成系统

1.根据案件类型、裁决方式等,按照甲方提供的裁决文书模板,自动从案件数据库抽取数据,生成裁决文书的程序部分。生成的文档格式、字体、边距按照统一标准;

2.开发结案文书审批过程中的打分评价功能。

9

开发智慧质效

统计监督模块

1.办案秘书案件收、结、存案柱状图

2.办案秘书陈案处理柱状图

3.办案秘书案件结案方式柱状图

4.案件收案类型饼状图

5.开发“智慧驾驶舱”界面,

(1)立案驾驶舱

(2)审理驾驶舱

(3)结案驾驶舱

10

开发EMS送达轨迹自动跟踪与结果推送模块

开发与EMS中国邮政特快专递的数据接口,系统自动跟踪本会发出的EMS快递的递送状态,并将送达情况及时反馈提醒办案秘书。

(1)改造邮件收发模块,开发EMS邮件状态主动查询功能,系统可以定期,如1天2次,也可以随时手动点击,按照EMS邮件编码查询邮件送达状态,并将查询到的运单轨迹和送达状态及时返回内网系统。

(2)改造电子秘书模块,系统自动查询邮件送达结果,对于EMS邮政API已经确认送达的邮件,通过电子秘书提醒办案团队和办案人员,并与相关的案件自动关联。

(3)改造案件提示模块。每个案件,增加手动查询邮政快递运单轨迹的按钮,允许办案人员随时查询运单轨迹。对于已经确认送达的邮件,系统接收到API返回的送达信息后,自动将该邮件的状态设定为“已送达”,并记录送达时间,在案件信息提醒区域提示用户。

11

升级仲裁员自助微办案 (PC 和手机双版本)系统

1.升级仲裁员在线办案系统,开发仲裁员自助确认接案程序 

(1)仲裁员自助接案程序,由仲裁员通过平台自行填写能否接案;

(2)在线签署《仲裁申明书》或者其它文件。

2.开发仲裁员自助申请延期以及审批程序

3.开发仲裁员申报不能办案时间的程序

12

开发电子送达系统

1.电子文书的生成与推送。

内网办案系统按照文书模板自动生成PDF格式的文书,保存在内网中,开发与智慧仲裁平台和微信小程序的文书接口,当收到外部请求时,可以调取相应的文书。

2.办案秘书发起电子送达。

办案人员在内网中登记送达信息时,可以选择电子送达方式,在电子送达方式下,进一步选择对哪些当事人送达哪些文书。

3.通知当事人。

系统将以短信通知、电子邮件通知三种形式,向当事人确认同意电子送达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发送送达信息。这些发送各类形式的通知中,包含有链接,当事人点击链接即可进入智慧仲裁平台或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微服务平台,查看有关文件。

4.内网确认送达。

签署后的送达回证文档,将会通过接口返回内网,并自动附载到对应的案件的文书库中,同时会提醒秘书该份文书已经签署。

至此,整个文书送达过程完成。

13

开发仲裁员信息变更填报模块

 

1.在线填写变更申请

办案人收到仲裁员提出的信息变更需求后,在系统上填写仲裁员信息变更申请报给本部门负责人。

2.部门负责人审核

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系统更新自动仲裁员库。

3.生成提醒短信通知仲裁员

并生成提醒短信发给当事仲裁员,如信息有误请仲裁员及时反馈。

14

开发信访登记处理模块

1.登记落实部门

由指定部门作为信访登记落实部门

(1)登记类型

类型一: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

部门收到需要转交的案件相关证据材料后,登记后系统转给承办案件的办案秘书,办案秘书在系统上点击“接收”后处理完成。

类型二:电话和电子邮件投诉(无需纸质回复)

部门登记后通知处理人接收,并可以抄送部门或秘书处领导,处理人完成后填写反馈情况并抄送相关领导。

类型三:在办案件的异议或投诉

部门登记后提交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审批后提交常务副秘书长审批并确定处理部门,常务副秘书长可选择上报审批或直接下发给处理部门(抄送上级),处理部门负责人接收后分配给处理人。

处理完成后由处理人填写处理结果扫描上传附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上报秘书长,秘书长审批同意后可以抄送秘书处领导或登记部门负责人,投诉结果在案件基本信息页面显示。

类型四:已结案件的异议或投诉

操作流程与类型三相同

2.数据统计

对处理的来件投诉和信访的工作量和处理结果进行汇总统计,便于及时分析和年底出具报告。

15

开发收寄件管理模块

对于办案秘书发出的EMS邮件,秘书自行进行登记,可以从针式打印机打印格式化EMS信皮,登记快递码后,交给专门收发人员统一进行收发确认,便于后期跟踪管理EMS的新建,查单,与邮政结算日清单等。

16

新版仲裁规则适应性改造

按照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4年6月发布的《2024版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仲裁规则》,对规则中涉及的全部变化,包括文书、审理期限、电子送达方式等内容,对案管系统进行必要的针对性改造,直至系统适应新规则的变化。

17

系统整合要求

以上开发内容与原案管系统的数据流、工作流、业务审批应当无缝整合。

 

三、服务要求

1.质保期:供应商须提供一年质保服务,质保期自本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提供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服务,确保软件安全稳定运行。

2.售后服务方案: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服务保障措施及承诺、服务响应时间。

3.服务响应时间:供应商须在接到系统异常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12小时内解决问题,如必须上门服务,应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用户指定的现场(南通境内)。

4.培训:供应商必须对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和操作培训,以满足本软件系统建成后,系统正常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的需要。培训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5.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专业的人员进行服务,保持与采购人的良好的需求交流、实施跟踪、进度监督等服务,提供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注册日期在本项目公告之前。

四、验收标准

1.依据相关政策法规、本项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实现系统需求及设计方案要求,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2.平台建设验收交付的文档包括:成交供应商应按项目建设要求将所有产出文档和相关资料移交给采购人,并保证文档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五、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项目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余款10%验收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

 

第二标段:2024-2027智慧仲裁平台运维

一、项目背景

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建设,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逐步建立起了完整的智慧仲裁信息化平台,用于仲裁案件管理、网上立案、网上开庭、仲裁员在线办案等服务。智慧仲裁系统的稳定运行,为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的业务开展提供了有效的信息技术保障。

为保障智慧仲裁平台的稳定运行,需组建一支长期的、稳定的、专业化的运行维护技术服务团队,保证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智慧仲裁系统的平稳运行,保障业务的顺利经办,现对2024-2027智慧仲裁平台运维进行采购。

二、服务范围

为智慧仲裁平台及其全部子系统提供运维技术保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计算机网络、视频监控系统、服务器、仲裁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立案服务系统、网上开庭系统以及电子签名系统等,并提供为支持以上系统运行所必需的所有第三方云资源。

三、服务方式

本次服务为远程在线维护服务+现场服务,提供7*24小时的系统运维服务和不限次数的7×24小时的系统应急响应处理服务,以及用户认为必要时的上门服务。

1.日常巡检

为系统提供定期全面巡检服务,包括节假日巡检、系统日常运行环境巡检。通过对系统进行定期巡检,检查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和有无异常情况,确保及时排除相关问题,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2.应急故障处理

建立应急故障处理机制。当应用系统发生应急故障时,确定故障原因,制定故障恢复方案,实施故障恢复措施,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并持续跟踪系统运行情况,并做出详细故障说明,提供故障报告。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对系统运行状态随时监控,及时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的故障问题;

(2)及时处理数据库表结构及脚本优化等相关工作;

(3)提供与系统相关的程序升级服务及补丁更新服务。如系统问题修复、安全漏洞处理等。

3.系统优化

根据系统运行状况,对系统的性能进行定期检查,必要时制定详细、有效的优化方案,对系统性能进行优化。对软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系统问题,及时提出有总体性、规划性的解决方案并进行处理。

4.软件Bug修复

针对系统中出现的Bug进行修复,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5.系统部署服务

因服务器变更或网络架构调整等情况引起的系统迁移,需提供系统重装、数据迁移与恢复、系统调试等服务。

6.问题解答及处理

对通过QQ、微信、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受理有关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智慧仲裁系统的问题咨询及需求整理,并加以记录和整理,进行分析,根据南通仲裁委意见进行完善。

四、维护内容清单以及系统运行所需要第三方云资源需求

五、服务要求

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服务、微信服务支持。系统发生故障时,对于关键性问题(影响用户应用)要求在4小时内修复。对于一般问题(不影响应用系统正常运行的故障),要求在24小时内修复。如发生重大问题需要上门服务,应当安排技术人员在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六、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签订合同半年后,支付余款50%。

七、服务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上一年度的季度服务工作考核情况或业务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上一条: 南通仲裁委员会第七届仲裁员名单公告 (2024/5/28)
下一条: 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智慧仲裁平台运维、系统升级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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