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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办案质量
发表时间:2021-04-28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完善机构人员配置等方面下功夫,有力促进扫黑除恶斗争规范开展,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决不允许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坐大成势。

  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持续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点领域,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推动在全国检察机关建立健全统一的案件把关、人员调配、提前介入、认罪认罚、督导督办、素能提升、业绩考评等工作机制,实现制度体系化、工作规范化、效果持续化。

  在组织保障方面,最高检提出,地方各级检察机关要完善机构人员配置,确保各级院特别是市、县两级院有数量充足、业务过硬、装备精良的专业队伍负责常态化工作。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职责,“打伞破网”必须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因失职渎职致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坐大成势的,必须依法追责。

  为保证常态化扫黑除恶的办案质量,最高检要求,在常态化背景下,更要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格落实省级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地市级检察院对其他涉恶案件统一把关要求,必须通过阅卷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真正落实“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从源头上提高办案质量。

  最高检要求,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涉黑涉恶犯罪、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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