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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仲裁一体化新尝试------南通仲裁、上海仲裁实现“跨域庭审”
发表时间:2021-03-11

近日,南通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两家机构合作,视频与现场结合,线上线下协同,成功实现跨域庭审,获得了当事人和代理人的一致好评!

南通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某案件,定于202134日上午在南通仲裁委现场开庭审理。该案系房地产买卖纠纷,申请人在上海市,被申请人在江苏启东市,仲裁员和办案秘书则在南通市区,四方分处两省三地。

    考虑到申请人身处上海,年纪较大,出行不易。加之全国疫情防控,双方前往南通参加开庭均有不便,为给当事人提供便利,提高仲裁工作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助力疫情防控,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向上海仲裁委员会发去协助函,希望通过视频庭审系统“跨地域”审理该案件。上海仲裁委员会收到函后立即安排了工作人员和技术保障。

202134日上午,申请人准时来到上海仲裁委员会现场,在网上开庭专用庭室,连接南通仲裁委员会网上视频庭审系统。同时,被申请人代理人在启东通过网络视频,仲裁员和办案秘书在南通仲裁委网上开庭专用庭室现场,三方共同参加网上庭审系统开庭。

依照法定程序,经过庭审调查、证据展示等环节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权利。整个案件庭审仅进行了约37分钟,双方就达成了调解。在最后的数字签名环节,各方通过微信扫码和短信验证,以手写方式,签署了调解书、庭审笔录等文件,安全、可信、便捷,双方当事人对庭审过程和调解结果均表示非常满意。

此次苏沪两地“跨省市”现场与视频结合的网上庭审,有效节约了申请人、被申请人跨省往来参加开庭的在途时间,避免了当事人对于旅途的疫情担忧,审理案件的效率更高,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这不仅是南通仲裁信息化建设的一大举措,更是科技改变庭审、改变仲裁服务的一次提升。

2020117日,沪苏浙皖9家仲裁机构共同发起设立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并签署《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合作协议》联盟大力加强仲裁科技创新,在联盟成员内部远程庭审设施共用、软硬件技术共享、专业技术人员相互支持

本次开庭是落实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战略的成功尝试提升长三角仲裁一体化联盟的服务能力和信息科技应用水平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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