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两家机构合作,视频与现场结合,线上线下协同,成功实现跨域庭审,获得了当事人和代理人的一致好评! 南通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某案件,定于2021年3月4日上午在南通仲裁委现场开庭审理。该案系房地产买卖纠纷,申请人在上海市,被申请人在江苏启东市,仲裁员和办案秘书则在南通市区,四方分处两省三地。 考虑到申请人身处上海,年纪较大,出行不易。加之全国疫情防控,双方前往南通参加开庭均有不便,为给当事人提供便利,提高仲裁工作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助力疫情防控,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向上海仲裁委员会发去协助函,希望通过视频庭审系统“跨地域”审理该案件。上海仲裁委员会收到函后立即安排了工作人员和技术保障。 2021年3月4日上午,申请人准时来到上海仲裁委员会现场,在网上开庭专用庭室,连接南通仲裁委员会网上视频庭审系统。同时,被申请人代理人在启东通过网络视频,仲裁员和办案秘书在南通仲裁委网上开庭专用庭室现场,三方共同参加网上庭审系统开庭。 依照法定程序,经过庭审调查、证据展示等环节,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权利。整个案件庭审仅进行了约37分钟,双方就达成了调解。在最后的数字签名环节,各方通过微信扫码和短信验证,以手写方式,签署了调解书、庭审笔录等文件,安全、可信、便捷,双方当事人对庭审过程和调解结果均表示非常满意。 此次苏沪两地“跨省市”现场与视频结合的网上庭审,有效节约了申请人、被申请人跨省往来参加开庭的在途时间,避免了当事人对于旅途的疫情担忧,审理案件的效率更高,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这不仅是南通仲裁信息化建设的一大举措,更是科技改变庭审、改变仲裁服务的一次提升。 2020年11月7日,沪苏浙皖9家仲裁机构共同发起设立了“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并签署了《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合作协议》。联盟大力加强仲裁科技创新,在联盟成员内部远程庭审设施共用、软硬件技术共享、专业技术人员相互支持。 本次开庭是落实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战略的成功尝试,为提升长三角仲裁一体化联盟的服务能力和信息科技应用水平,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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