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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
发表时间:2020-06-05

6月4日,江苏高院向社会发布全省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通报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2019年,全省法院一审审结环境资源案件9323件,同比增长19.7%。一审审结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1396件,同比增长23.76%。其中,2745人被判处刑罚,3年以上的131人。新收一审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83件,结案89件。

据通报,为全面解决好历史原因形成的环境问题,提升高质量发展“含绿量”,积极推动构建环境资源保护的多元共治机制,江苏高院建立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为核心、9个生态功能区法庭为依托的“9+1”环境资源审判体系。运行以来,截止2020年5月底,共审结生态环境保护案件1189件,审判质量进一步得到提升。

“9+1”机制运行后,江苏高院环资庭、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指导各生态功能区环境资源法庭积极探索生态破坏有效预防机制,广泛利用现有经验、网络,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加强协调,积极探索奖励制度,有效调动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实现环境保护群防群治。此外,江苏多个基层法院亦结合本地实际与区域内多个部门加强协作,探索建立环境保护协同机制。

其中,如皋法院探索构建具体的跨区域全方位司法协同保护机制,建立“如皋·崇川”跨区域野生动物协同保护框架机制;灌南法院借助与公安机关的互动机制,构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线索举报奖励机制,探索生态修复金、生态资源损害赔偿金多种利用方式,将非法狩猎者交纳的生态资源损失赔偿款纳入公安机关110涉野生动物犯罪举报平台奖励款,以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南京市玄武区法院联合高淳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农业农村局制定《关于建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协作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完善渔业资源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等职能衔接,切实保护水生态环境和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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