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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2019年第四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发表时间:2020-01-0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7日公布2019年第四批百名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王程说,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开展“黑名单”认定,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对欠薪违法失信行为起到了有效、有力的震慑,取得了预期的工作效果。

  国务院新闻办7日举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王程在会上说,条例的新增规定明确了包括拖欠工资“黑名单”等在内的一系列惩戒措施和制度。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将推送至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这些违法单位和个人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诸多方面实施联合惩戒。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两种情形将被纳入“黑名单”:一是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二是因为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起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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