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返回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办公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12楼

立案、开庭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6号凤凰大厦2幢16层南侧

邮箱:ntac@ntac.org.cn
办公电话:0513-59003128、59003129(立案)、59003159
传真号码:0513-59003120
首页 资讯速递 详情
商务部:1至10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6.6%
发表时间:2019-11-18

      商务部18日发布的数据显示,1至10月全国新设外商投资企业33407家;实际使用外资7524.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6%。其中,10月当月实际使用外资69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4%。

  商务部当日召开利用外资工作专题发布会。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在会上介绍,1至10月我国吸引外资同比增长6.6%,说明外国投资者对华投资保持了较好的信心和预期。同时,5000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有1300多个,同比增长了5.4%。外商投资结构也进一步优化,服务业、高技术产业保持较快增长。总体看,我国今年利用外资保持了稳中有进的态势,预计今年稳外资目标能够实现。

  宗长青表示,当前,虽然有少数东部沿海的、外向型的、附加值较低的外商投资企业出现了转移生产环节的现象,但这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是正常的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从总体上看,我国没有出现大规模外资撤离情况。从一些外国商协会有关调查报告看,大多数外商投资企业仍然以我国国内市场为目标市场,仍然十分看好在我国的投资前景,具有较强的投资信心。

  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叶威表示,将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继续压减全国和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尤其是进一步加大自贸试验区开放压力测试力度,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负面清单以外对外资的限制。

上一条: 中国仲裁高峰论坛举行专家建议 充分发挥仲裁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 (2019-11-13)
下一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就香港法院有关司法复核案判决发表谈话 (2019-11-19)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版权所有:南通仲裁委员会 苏ICP备09002564号
办公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12楼 立案、开庭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6号凤凰大厦2幢16层南侧
办公电话:0513-59003128、59003129(立案)、59003159 传真号码:0513-59003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