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返回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办公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12楼

立案、开庭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6号凤凰大厦2幢16层南侧

邮箱:ntac@ntac.org.cn
办公电话:0513-59003128、59003129(立案)、59003159
传真号码:0513-59003120
首页 资讯速递 详情
ICCA-CIETAC投资仲裁实务问题研讨会在京成功举办
发表时间:2019-05-23

  2019年5月20日,由贸仲委(CIETAC)与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ICCA)共同主办的投资仲裁实务问题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办。由ICCA现任主席和两位荣誉主席、三位ICSID的中国仲裁员和调解员以及实务经验丰富的律师专家组成强大的嘉宾阵容,围绕投资仲裁的前沿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近200名中外仲裁专家、学者、律师、公司法务人员等参加了现场会议,近3000人通过网络直播在线参会。

  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先生、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蒋成华先生、ICCA主席Gabrielle Kaufmann-Kohler教授先后致开幕辞。

  王承杰秘书长首先对各位发言嘉宾和参会者表示欢迎。他指出,随着国际投资活动的快速发展,国际投资争端与日俱增,国际投资仲裁已成为解决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投资争端的主要方式。本次研讨会聚焦投资仲裁领域前沿热点问题,具有很强的实务性和针对性。王承杰秘书长介绍了贸仲委近年来的发展情况,特别是在投资仲裁领域的最新举措。2017年,贸仲委出台了中国首部《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这部兼具国际性和开放性的规则,填补了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空白。2018年,贸仲委制定发布了《国际投资仲裁员名册》。今年初,贸仲委联合七所高校和四家律所共同创立“中国国际投资仲裁常设论坛”,这是中国仲裁界第一个投资仲裁领域的专业性研究平台,也是我国首个全国性的国际投资法律研究平台;同时发起举办了首届“贸仲杯国际投资仲裁赛”,吸引了来自全国著名高校的14支代表队的百名师生参加比赛,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贸仲委还作为联合国贸法会(UNCITRAL)的受邀观察员,一直积极参加贸法会第三工作组关于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争议解决制度改革的工作会议。他表示,贸仲委积极引领和推动中国国际投资仲裁发展,希望通过今天的研讨会凝聚更多共识,密切交流合作,为促进国际投资仲裁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蒋成华副司长在致辞中指出,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仲裁机制是保护海外投资的重要制度设计,也是备受各国政府和仲裁实务界高度关注的议题。但是,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本身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现象,如仲裁成本和费用高昂,部分案件的损失赔偿达到惊人的数额。为了解决上述问题,UNCITRAL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启动了投资仲裁机制的改革或程序修订工作。在这样的背景下,贸仲委和ICCA组织了本次研讨会,深入探讨投资仲裁机制的成本费用、损失赔偿测算的相关问题,是一个非常具有实际意义的活动,不仅很必要,也很及时,是一次交流思想、碰撞观点的难得机会。

  Gabrielle Kaufmann-Kohler教授在致辞中表示,ICCA和贸仲委之间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多年来双方关系不断加强,今天的研讨会就是双方进一步开展合作的新形式。她介绍了ICCA的近期发展动向、相关活动以及最新研究成果,并认为投资仲裁是国际争议解决的热门领域,此次研讨会涉及的相关议题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聚焦投资仲裁实务的重点,期待与会嘉宾进行充分的交流。

  研讨会主要围绕“投资仲裁中的费用”和“损失赔偿的计算”这两个投资仲裁领域十分关注的实务问题展开讨论。

非常具有实际意义的活动,不仅很必要,也很及时,是一次交流思想、碰撞观点的难得机会。

  贸仲委香港仲裁中心秘书长王文英博士主持第一个议题。ICCA主席Gabrielle Kaufmann-Kohler教授,ICCA荣誉主席Albert Jan van den Berg教授,ICSID调解员、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单文华教授和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任清先生作为嘉宾,先后围绕“投资仲裁中的费用”议题作了精彩发言。

  Gabrielle Kaufmann-Kohler教授分享了ICSID和UNCITRAL投资仲裁案件平均费用成本的统计数据,认为案件审理周期长是费用高的主要原因,列举了导致程序拖延的一些常见因素,并为费用的资金来源和保障指出了解决路径,包括第三方资助(TPF)、费用担保等,并提议在费用方面完善ICSID规则。

  Albert Jan van den Berg教授将费用分为仲裁费用和当事人费用两大类,指出两者在费用分担上均存在许多有争议的地方。他结合ICSID、UNCITRAL和CIETAC规则中关于费用分担的条款,总结了仲裁庭在费用分担上的可能考虑因素,并就律师应如何准备关于费用的请求提出了具体而有针对性的建议。

  单文华教授指出,当事人关于费用的关切主要源于冗长的程序导致高昂的费用,而律师费和专家费用使当事人经济负担加重。费用增加的原因,包括投资争端解决程序缺乏可预期性,争端所涉问题的复杂性和证据量庞大等。单教授最后介绍了国际上提出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改革方案中与费用相关的改进建议。

  任清律师结合相关数据和案例,分析了投资仲裁费用高昂的现状及其原因,提出当事人和律师可有效控制和减少费用的具体措施,包括积极预防争议、通过调解解决争议、投资者应避免并行程序、东道国可申请先期驳回和提出管辖权异议等。任律师还从仲裁庭和仲裁机构的角度提出了关于如何减少费用的详细建议。

  议题二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Jane Willems博士主持。ICCA荣誉主席Donald Donovan教授,ICSID仲裁员、原WTO上诉机构大法官张月姣教授,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华伟女士及ICSID调解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石静霞教授围绕“损失赔偿的计算”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Donald Donovan教授介绍了大陆法系、普通法系和国际法视野下损失赔偿计算的不同标准,以及分别以资产、市场价格和收入作为计算依据的三种主要的损失赔偿计算方法,通过介绍国家风险溢价在贴现现金流方法中的应用引出法律规则与经济工具相互作用的思考。他还介绍了ICCA与美国国际法学会(ASIL)最新研发的损失赔偿计算的应用程序。

  张月姣教授介绍了投资仲裁中损失计算的法律依据和常见的评判标准,尤其是其中经常被引用的“国家责任条款”的重要性。此外,她建议,ICCA除了刚刚出版的中国商事仲裁法律汇编外,还应积极鼓励出版各国的相关法律汇编,以便为投资者和东道国提供更专业的渠道了解相关法律,减少投资仲裁的成本。

  孙华伟律师主要围绕损失赔偿中估值日的选择问题作了深入探讨,介绍了对合法征收和非法征收采取的不同赔偿标准,分析了采取事前和事后估值方法的异同和具体操作,并结合三个案例中事后估值的应用,总结认为估值不是一门科学,仲裁庭最后接受的是他们认为最合适的数字。

  石静霞院长介绍了仲裁庭对于合法征收和非法征收赔偿的区别对待,强调了不同估值方式对于损失金额的影响,并着重探讨了“but for”标准在确定损失赔偿额中的应用。她强调赔偿和损失确定在投资仲裁中的重要性,并指出,损失赔偿是法学和经济学的相遇之处,值得更多、更深入的研究。

  发言嘉宾与参会者进行了积极互动,会场气氛热烈。

  张月姣教授最后在闭幕式上总结了本次研讨会取得的丰硕成果,认为此次研讨会内容非常丰富,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令人受益匪浅。她表示,以仲裁方式解决争端,需要考虑如何通过仲裁促进和平解决争议,给社会、当事人、投资者、国家、纳税人以及律师都带来好处,因此减少费用、缩短审理程序和时间是仲裁界的共同目标。希望今后有更多的中国仲裁界人士参与到国际投资仲裁领域中,共同促进国际投资争端的和平解决。

  本次研讨会群英荟萃,讨论了投资仲裁实务中极具实际意义的重要问题,成果丰硕,精彩纷呈,取得了圆满成功,是促进国际投资仲裁交流与发展的一次盛会。

上一条: 首届国际货运代理行业法律风险防范与争议解决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办 (2019/5/22)
下一条: 禁止将无涉外因素商事纠纷提交域外仲裁需立法支持 (2019/5/24)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版权所有:南通仲裁委员会 苏ICP备09002564号
办公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12楼 立案、开庭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6号凤凰大厦2幢16层南侧
办公电话:0513-59003128、59003129(立案)、59003159 传真号码:0513-59003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