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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出席2013年亚太区域仲裁组织大会讲话强调以稳定法治秩序保障区域合作发展
发表时间:2013-07-03

亚太区域仲裁组织大会是亚太区域仲裁界最重要的高级别会议之一,每两年举办一次,今年是该会议第一次在中国大陆举行。

2013年亚太区域仲裁组织大会今天在北京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作主旨演讲。周强表示,国际仲裁在亚太地区的发展迎来黄金时期,我们要更为准确地定位仲裁与司法的关系,以稳定、可预期的国际法治秩序保障亚太区域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会议举行前,周强会见了亚太区域仲裁组织主席桑德·拉乔等部分与会中外嘉宾。

开幕式上,周强作了题为《亚太新时代的国际仲裁、司法与法治》的主旨演讲。周强指出,良好安全的商业环境离不开法治的保障,而公正高效的争议解决机制是法治社会最为重要的一环。国际仲裁已经成为解决国际争议、消除投资和贸易障碍、维护国际法治秩序的重要途径。在亚太地区经济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2012年亚洲各大仲裁机构的受案数量均有大幅度的增长,亚太地区的国际仲裁潜力巨大,尤其是中国的仲裁服务前景十分广阔,国际仲裁在亚太地区的发展将迎来黄金时期。面对这一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我们应当对仲裁、司法与法治的关系有更为深刻、更具前瞻性的认识和理解,更为准确地定位仲裁与司法的关系,以稳定、可预期的国际法治秩序保障亚太区域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周强指出,长期的国际仲裁和司法实践表明:仲裁与司法优势互补,是合作伙伴关系,不是对手关系;仲裁的生命力离不开司法对仲裁的支持、协助与监督;仲裁与司法具有共同的目标和追求,其最终目的都是公正、高效地服务公众对纠纷解决和权利救济的需求。在长期的涉外仲裁司法审查实践中,中国法院始终恪守条约义务,从严适用公共政策,最大限度地尊重仲裁的特有规律,维护仲裁裁决的终局性,体现仲裁公正。

周强表示,亚太区域仲裁组织大会为仲裁机构的交流和合作、仲裁和司法人员的沟通提供了很好的平台,相信本次大会的顺利举行,必将进一步促进亚太区域乃至世界范围国际仲裁更好更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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