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返回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办公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12楼

立案、开庭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6号凤凰大厦2幢16层南侧

邮箱:ntac@ntac.org.cn
办公电话:0513-59003128、59003129(立案)、59003159
传真号码:0513-59003120
首页 本会动态 详情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与本会联合下发《关于积极推行仲裁调解方式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06-18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将建设系统的专家优势和仲裁“一裁终局”的制度优势有效结合,完善建设工程纠纷的快速处理机制,近日,南通市城乡建设局与本会联合下发《关于积极推行仲裁调解方式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通知》。自2013年7月1日起,建设系统有关单位发生经济纠纷,可优先提交本会建设工程(造价)仲裁中心调解,调解员由建设系统的三十五位专业人士担任,一旦调解成功,可通过仲裁文书予以确认,即发生法律效力。

 

上一条: 市编办来本会秘书处调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情况 (2013-6-6)
下一条: 本会走访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 (2013-6-19)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版权所有:南通仲裁委员会 苏ICP备09002564号
办公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12楼 立案、开庭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6号凤凰大厦2幢16层南侧
办公电话:0513-59003128、59003129(立案)、59003159 传真号码:0513-59003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