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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推动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合作向纵深发展
发表时间:2017-08-25

 

最高人民法院24日举行座谈会,迎接第四批法律实习生,欢送第三批法律实习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强调,要进一步总结完善法律实习生工作,推动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合作向纵深发展,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推动人民司法事业发展,促进法治中国建设。

周强指出,法律实习生制度是推动完善我国法治人才跨部门培养机制的创新举措,发挥了我国政治体制的优势,拓宽了法治人才培养途径,是司法领域的一次实践创新。法律实习生通过实习锻炼,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对国情社情的认识,增加了对司法实践的感知,锻炼提升了法治思维和司法实践能力,同时发挥专业特长,亲身参与大量审判辅助和司法行政工作,为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周强强调,要树立“法院也是法治人才培养基地”的意识,不断完善法律实习生制度,使法学教育、法治人才培养始终体现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参与法治人才培养的独特优势,充分运用好人民法院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加强司法实践锤炼,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国情民情教育,促进书本知识与司法实践的知行合一。要进一步提高法律实习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广实习导师制度,认真总结实习清单制度,细化实习生培养、管理和评价机制,健全结业实习生跟踪联络机制,协同有关高校积极优化学校选拔推荐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法律实习生工作的保障,努力为实习生提供更好的实习条件和保障。

周强要求,法律实习生要不断丰富自我、完善自我、提升自我,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作用,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持问题导向,既要有远大理想,又要脚踏实地,积极投身司法实践,将所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进一步增强对社情民意的认识,增强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了解,提升对矛盾纠纷复杂性的认识,努力提高司法实践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主持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宣读了《关于第三批优秀法律实习生评选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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