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推动我市仲裁事业发展,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在我市的施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2011年11月2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建设局等单位参加了人大组织的仲裁法贯彻实施情况座谈会;丁霞、曹海俊等仲裁员参加了仲裁员座谈会。通过座谈了解仲裁法的宣传情况;法院系统对仲裁活动的监督、支持情况;有关单位在制作相关合同文本时对仲裁法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仲裁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及建议等。
2011年11月28日,南通仲裁委员会专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了近年来的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徐永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娄炳南、张彥武、姬焕玲及各相关委员会的领导,南通仲裁委员会主任朱红春、副主任王筱融、秘书长马俊等同志参加了汇报活动。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还会就本市仲裁法的实施情况及相关建议形成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