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1日,本会县(市、区)仲裁工作座谈会在华通大酒店召开,本会朱红春主任、王筱融副主任、马俊秘书长、各县(市、区)法制办和各办事处负责人及本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等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王筱融副主任主持,各县(市、区)法制办、各办事处负责人交流了工作情况,并对仲裁工作提出了意见、对仲裁发展献计献策。马俊秘书长总结、通报了近年来县(市、区)仲裁工作情况。
王筱融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县(市、区)法制办对仲裁工作要加深认识,对仲裁发展要予以积极支持,今后要将仲裁工作列为法制办工作的重要内容。
朱红春主任作了重要指示,明确要求确立仲裁在南通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健全仲裁的组织网络,开辟各种渠道加强沟通,完善激励机制,为南通仲裁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