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优秀仲裁员的决定
本会秘书处,各办事处、建设(造价)仲裁中心、通州仲裁庭、各仲裁员:
近年来,在全体仲裁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仲裁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办案数量和标的额稳步增长,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充分发挥了仲裁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为服务市场主体,化解经济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本会仲裁员队伍中也涌现出一批案件质效考评成绩优异、拓展仲裁案源成绩突出、为仲裁事业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在仲裁理论和实务研究方面成果显著的仲裁员,他们是仲裁员队伍中的优秀标兵和先进典型。为进一步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仲裁员的工作积极性,经推荐、审查,决定授予曹建平、董炳和等二十一位同志(名单附后)为“优秀仲裁员”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全体仲裁员以先进为标杆,严格仲裁职业操守,提升仲裁业务水平,在推行南通仲裁事业发展、打造南通品牌的道路上争当领路人和指向标,为南通仲裁事业的腾飞作出积极贡献!
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16年6月27日
附:南通仲裁委员会优秀仲裁员名单
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16年6月27日印发
共印280份
附件:
优秀仲裁员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按姓氏拼音字母排序)
1、曹建平,江苏江花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2、董炳和,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3、葛涛明,南通金港拖轮公司总经理;
4、郭艳妮,江苏洲际英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5、江平,南通新江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
6、蒋卫忠,江苏洲际英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7、陆正平,江苏万丰律师事务所主任;
8、欧阳利安,南通仲裁委员会如东办事处主任;
9、施斌,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律师;
10、石金荣,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主任;
11、陶卫忠,如东县总工会主席;
12、王思健,海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13、王晓燕,南通大学法政与管理学院教师;
14、夏志芳,江苏信阳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15、徐征曦,江苏雉水律师事务所主任;
16、殷蓓,南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17、尤正海,江苏海晨律师事务所主任;
18、于榕庆,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主任;
19、张柏良,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20、张顺意,上海市亚太长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1、周平,海安县司法局副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