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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地震巨灾保险条例或今年年底出台
发表时间:2015-10-21
    中国保监会国际部翻译研究处副处长戴树人日前在第二届北京保险国际论坛上表示,由于新“国十条”进一步明确出台巨灾保险法规,使得原有规划提速,预计地震巨灾保险条例会在今年年底出台。据了解,该草案在业内经过多次征求意见,目前正在进一步完善。
  戴树人表示,保监会已联合相关部委确立巨灾保险制度三步走计划:第一步,在2014年年底完成对巨灾保险的课题研究,确立巨灾保险制度的总体方向和框架体系;第二步,在2017年年底完成相关立法工作,推动地震巨灾保险条例的出台;第三步,在2017年之后,到2020年左右,全面逐步实施地震保险制度,同时将其纳入国家综合减灾防灾体系当中。
  据戴树人介绍,中国是地震风险灾害较为严重的国家,地震发生频率高,分布范围广,时常造成严重的人员损失和经济损失。根据国际和国内实际情况,直接出台大而全的巨灾风险防范机制并不现实,因此初步考虑选择地震作为突破口。
  综合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巨灾保险制度,戴树人认为,相关工作需要考虑七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从运营模式看,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巨灾保险制度差别较大,更多的是政府支持下的商业运行模式。第二,巨灾保险产品有保险金额上限,还有一定免赔额,这些都是减少道德风险、鼓励投保人做好相应的防灾减灾的事前准备工作。第三,风险分级基本分成五层,前三层分别是投保人、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第四层一般为相应的巨灾基金,最后一层是政府。第四,强制保险方式争议较大。第五,在启动阶段,政府投入资金对初期遇到较大自然灾害产生的缺口进行隐性承诺和担保,是比较合理的解决方式。第六,应考虑政府实际风险承担问题。第七,应考虑政府在其他方面投入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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