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市房管局联合南通工商局下发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商局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明确市区将从2015年1月1日起在新预(现)售的项目全面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新版合同》)。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2000年版。明年1月启用的新合同示范文本分为预售合同和现售合同两个文本,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面积预测、房屋查验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等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在平等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利、明确双方义务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买受人权益的保障;二是对签订合同过程中容易忽视的问题进行提示,引导买卖双方对合同重要事项作出承诺和告知;三是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引导买卖双方自行约定,避免引发纠纷;四是细化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合同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强。
据悉,市区将从《新版合同》启用起,全面建立商品房预售面积统一预测制度,以避免面积误差纠纷。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引导房地产企业使用《新版合同》,加强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有效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