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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制定20条意见深化检察一体化建设
发表时间:2024-08-02

日前,上海市检察院在前期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上海市检察机关关于深化检察一体化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意见》),明确6方面20条意见,细化48项具体任务。

《意见》充分运用改革的思维、创新的方法完善现代化检察管理制度体系,旨在纵向上建立健全市院统一领导、牵头管总,分院协助市院、领导指导辖区,基层院重在落实的一体化体系机制;横向上建立健全以司法办案为主导,信息数据技术为支持,“四大检察”既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又深度融合,监督视野连片成网,监督效果辐射贯通的一体化履职机制,持续形成“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一体化履职体系。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各级检察院党组主体作用,构建完善三级检察院党建工作格局。在服务保障大局方面,由市院统筹,进一步做好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大局工作规划和制度供给,由分院重点抓好市院党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根据辖区特点开展服务大局的“小专项”行动,基层检察院则要发挥服务保障辖区发展主体责任,鼓励支持其推出个性化服务保障和支撑措施。聚焦优化分工协作、统筹有力的纵向一体化业务建设体制,《意见》在进一步完善原有案件督办、个案指导等机制基础上,提出要在业务办理、业务指导、业务管理、业务评价和管辖机制方面推进完善一体化建设。

《意见》还围绕队伍建设、科技赋能、区域协同等领域,提出构建融合联动人才培养体系、一体协同推进上海数字检察建设、加强一体化推进检察改革创新等举措,以建设智能集约、高质高效的一体化支撑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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