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本会工作实际,现已有序恢复本会线下立案、开庭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鉴于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我市的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时期,提倡当事人、仲裁代理人优先选择通过微信扫码登录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互联网服务平台(https://online.ntac.org.cn/#/login)或搜索小程序——“南通仲裁委员会微服务”渠道申请立案,亦可通过邮寄方式立案,避免现场申请立案,减少出行。立案电话:0513-59003129。 
(二)前来本会参与仲裁活动人员(包括仲裁员、当事人或代理人等),需要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南通好通码”或者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信息,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自觉配合多码查验、测体温等工作,自觉遵守限流、一米线、隔位坐等防疫要求。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症状的,不得进入本会办公场所。 (三)南通市外来(返)通人员,请严格执行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布的各项防疫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结束后,方可进入。 以上内容,请当事人、仲裁代理人、仲裁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予以理解。并配合执行。 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22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