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7日,江苏省仲裁学会(以下简称学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南京召开。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省法制办换届筹备组组长徐卫代表第一届理事会作的工作报告,通过了第一届理事会财务报告和《江苏省仲裁学会第二届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选举办法(草案)》《江苏省仲裁学会会费使用办法(审议稿)》《江苏省仲裁学会章程(草案)》和《江苏省仲裁学会章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通过了《江苏省仲裁学会》更名为《江苏省仲裁发展促进会》情况的说明;听取了第二届理事会候选人情况的说明,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1名和理事99名,组建了新一届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常务理事33名和学会执行机构的负责人。会议还确定了学会领导分工和学会副秘书长及内设机构负责人。
本次换届大会上,省法制办主任高建新当选为新一届会长,副主任徐卫当选为常务副会长,省高院专委刘亚平,省人社厅副厅长相伯伟,省商务厅副厅长朱益民,省金融办副主任聂振平,省编办副主任张学才,省工商联副主席李晓林,江苏银监局副局长刘之,南京仲裁委办公室副主任顾燕宁,常州市法制办主任、常州仲裁委办公室主任张宏伟,南通市法制办主任殷蓓,盐城市法制办主任、盐城仲裁委秘书长戴红春等11人当选为副会长,省财政厅法规处处长顾岳良当选为监事,省法制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钱森当选为秘书长。选举结束后,新会长高建新作了履职讲话,对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