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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与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文
发表时间:2011-05-06
     2011年5月5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公正、快捷地解决经济合同纠纷,确保国有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本会与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经济纠纷有关问题联合制发了《关于注重并善于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经济纠纷的通知》。
上一条: 本会与南通市保险行业协会召开仲裁工作座谈会 (2011-4-12)
下一条: 本会应邀参加南通市混凝土(砂浆)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培训班,并作专题讲座 (201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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