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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仲裁工作座谈会在南京召开
发表时间:2016-08-26
8月22日下午, 省法制办在南京召开全省仲裁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交流了2016年上半年仲裁工作情况,重点围绕如何确定政府法制部门联系仲裁与司法登记工作的关系和定位、如何进一步推进仲裁事业发展和管理及监督指导、需要财政和物价等相关部门给予哪些方面支持等问题进行座谈。
  会议邀请了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石海处长就仲裁法及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规定的仲裁体制、业务联系和依法登记等作了专题指导。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处领导应邀参加会议,并就座谈中提出的相关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周福莲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她要求全省仲裁机构要按照《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完善仲裁制度,稳步推进仲裁机构改革,建立与国际接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化治理架构”要求,高度重视仲裁案件受理数和涉案标的额下降的态势,克服当前仲裁体制、机制以及传统发展理念的影响,继续保持创业激情,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持不懈地提升“仲裁三力”,即:融入市场经济建设大潮,努力提高仲裁影响力;深入挖掘内在潜力,努力提升仲裁机构软实力;争取多方支持,努力构建仲裁发展支撑力,共同推动我省仲裁工作取得更大发展,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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